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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核发证等源头管理,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7月26日上午,县交警大队车管所领导到广南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检查拖拉机及驾驶人业务工作;通过对拖拉机和驾驶人档案的抽样检查,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交警队领导提出了良好建议,我站逐一登记,并整改完善。最后相互交流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经验,并探讨了农机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通过此次检查,促进了我县拖拉机及驾驶人业务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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